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场分析 >  > 正文

全球看点:公安局长流露对老板生活的羡慕,为涉黄涉毒酒吧站台被“双开”

时间 :2023-01-31 19:30:24   来源 :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宋清影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月30日,贵州卫视播出电视专题片《一严到底——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第三集《聚焦关键少数》。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公安局局长杨秀涧出镜忏悔。他在专题片中回顾了自己从肩负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到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过程。 

杨秀涧,男,土家族,1967年12月出生,曾任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铜仁市公安局副局长,贵州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警务保障部副部长。 


(相关资料图)

杨秀涧在公安系统工作34年,从基层派出所民警一步步升迁为公安局长。2021年1月,杨秀涧被依法“双开”。

杨秀涧简介

公安系统工作34年,常流露对老板生活的羡慕

杨秀涧提到,调到县级市铜仁市当公安局长后:“接触的面宽了,朋友圈子大了,请吃饭的人多了,有时候一些老板为了讨好自己,吃一餐饭花上万元,他们穿的都是名牌,坐的车都是豪车。自己心里莫名其妙地就有一种失落感,自己经常流露出对老板们的生活很羡慕。”

专题片截图

杨秀涧说,当时一些老板看出他有这样的心态,对他说:“书记,我们干好了,我们好你也好。” 

专题片中披露, 2011年春节,杨秀涧第一次收钱。“胡某经营的KTV开业,打电话约我见面,送了我2万元,要我给辖区派出所打招呼。”随后杨秀涧给辖区派出所打了招呼,并介绍辖区派出所的负责人和胡某相互认识。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杨秀涧品尝到了权力带来的好处后,开始大搞权钱交易,广开谋财之路,如飞蛾扑火般向他所憧憬的“荣华富贵”之路疾行。 

他继续回忆道:“从2011年春节到2014年春节,我共收受胡某人民币48万元,实际上收胡某的钱就是我利用我手中的公权和胡某的权钱交易。” 

为涉黄、涉毒酒吧站台

2010年,作为碧江区公安局“一把手”的杨秀涧为使涉嫌行贿犯罪的冯某得到从轻处罚,违规安排有关人员出具虚假立功证明材料,如此种种,让下属李某觉得有机可乘。 

杨秀涧说:“2012年,我的下属、碧江区公安局副局长李某找到我,希望可以负责碧江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并承诺感谢我。” 

于是,杨秀涧安排李某当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当李某给他送钱时,他毫不推让地收了李某150万元。

专题片截图

李某还因债务纠纷找不到欠债人,委托杨秀涧帮忙,以对方涉嫌诈骗犯罪刑事立案,并采取侦查措施,以此方式找到欠债人追偿借款。 

杨秀涧在明知李某与对方系借款纠纷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下,仍审批同意立案并采取侦查措施,以帮助追偿借款。 

不仅如此,杨秀涧明知李某存在放高利贷,经营涉黄、涉毒酒吧的违法行为,不仅不管教不查处,反而默许、纵容,甚至应邀到李某经营的涉黄、涉毒酒吧为其站台,最终沦为黑恶势力 “保护伞”。 

2021年1月,李某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依法打击。不久,杨秀涧也应声落马。 

杨秀涧忏悔道:“自己作为公安局的党委书记、局长,对单位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李某利用自己是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在单位上欺上瞒下,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给公安局的政治生态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民警敢怒不敢言,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

标签:

推荐文章

X 关闭

X 关闭